陕国职党组发〔2018〕2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召开2017年度学校领导班子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陕国职党发〔2018〕2号)要求,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召开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紧扣主题、把握要求
此次组织生活会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进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五个扎实”、推进“追赶超越”,助力脱贫攻坚,推进学校特色鲜明高水平一流高职学院建设。对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担当负责,攻坚克难,不回避矛盾;纠正“四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身体力行,带头转变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进行问题查摆。
二、召开时间
2018年1月12日前召开,具体时间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
三、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支部委员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2.党支部书记在会上要对党员进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教育辅导。
3.每位党员要围绕主题,联系自身查找问题,自觉开展自我批评。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8日